□通讯员 俞文俊
我市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的申请受理、复审工作已经全面启动,本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市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最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我市乡镇进城人员,符合条件者可携带户口薄、有效居民身份证、收入、住房、婚姻状况等证明材料办理申请,上一年度已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也应及时办理复审手续。城市户籍家庭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乡镇进城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凭劳动合同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责编:刘宏军)